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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需要重签劳动合同吗?
您好!我公司原公司名称变更后,我们是否需要与员工重新以新公司的名义重签劳动合同?如果没有重新签订,是否会被认定为员工入职超过一个月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谢谢
 
客服回复: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后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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