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录用有不同的意见时应该这么做
————选自相关媒体网络的新闻报道,报道中的观点不代表劳律通顾问中心的观点
招聘与录用是企业获得人才的必要方式,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本前提条件。
在招聘与录用中,面对各种不同的求职者,作为面试官,在招聘面试中,需要针对这些求职者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了解,同时,用人部门一样需要针对这些求职者进行了解的。
可以说,是否招聘录用求职者,需要通过用人部门以及HR的一致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一方面的不同意,而另一方面又十分满意这一求职者的情况下,特别是用人部门满意的时候,这对于HR来说是招聘中最头疼的一件事。
面对这种情况,HR需要及时的和用人部门进行沟通,找到问题的所在,及时的达成一致意见。
一、HR部门和用人部门缺乏沟通
1、HR部门在面试中考核人员基本素质以及性格和岗位的匹配性,业务部门考核业务能力以及专业背景和岗位的匹配性
2、HR部门和业务部门要求不一致我觉得问题存在在HR部门身上,首先一点业务部门肯定不会想招不合适的人,那么出问题要不是你们之间缺乏沟通,或者是HR部门没有深入了解部门业务
二、主要问题在于没有统一的用人标准
1、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统一建立用人标准,基本根据岗位说明书来建立;
2、招聘时,由用人部门参与人力资源部的面试,给予面试结果评论。人力资源部考察外部素质项;
3、用人部门统一复试时,考察内在素质项,更多的是对岗位了解,工作能力,技能考察等等;
4、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意见相悖,多考虑用人部门意见。
三、以企业所在部门岗位优秀(标杆)人员作为建立标准
如果没有,可以设定硬性条件和软件条件。一般现在建的岗位说明书都是以优秀人员作为标杆,所以在招聘前(主管级以下员工)最好再提前跟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细节,如果是主管级以上的人员,需要提前跟部门负责人及高层复试人员做好细节沟通,防止在初试进入复试阶段,用人部门、高层复试时出现与人力资源部门用人意见不同的情况。
在上述的三个不同的观点中,既分析出了问题的根源,又为我们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法,可以说,再面对这一情况的话,相信大家都能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