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茵不敢辩论,是因为她误读了法律条文
张茵不敢辩论,是因为她误读了法律条文
韩强
经济学家华生说:我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的在第三次重签劳动合同或工龄已达10年的合同重签时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只是不再明确雇佣年限,但绝不是终身雇佣的铁饭碗。因为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仍可单方面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员工(40条),或因自身生产经营状况调整需要,自行裁减员工(40条、41条)。只是当经济性裁员要一次性批量解雇20人或全部员工的10%以上时,才需履行一定程序(41条)。显然,这既不是西方大学的铁饭碗,也不是我国政府机关、教育、科研等事业单位体制内的终身就业。(《劳动合同法被严重误读的背后》2008年3月11日《中国证券报》)
这个理解是正确的!无固定期,不等于“无限期”,也不等于“终身雇佣”,“无固定期”是有条件的!
张茵误读了法律条文,所以她不敢辩论!而且是故意歪曲,难道她没有法律顾问吗?而且这些天来,她还可以请教法律专家。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而是不断地歪曲法律条文!
我们看看张茵自己说的话,她把无固定期,当作了“终身雇佣”,甚至是无限期,不退休,她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论对资方和无技术的劳动者,都是一种压力。首先是企业很难操作,比如一签了合同,消极怠工的人,你也解雇不了他;一个人到了本该退休的年龄,他不退,你还得让他继续干,这些问题好多企业现在都现实地碰到了,该怎么解决才好呢?其次,有能力的员工,你要跟他签长期合同,他也未必愿意跟你签。”(昔日女首富张茵建议降低高收入阶层税负 2008年03月02日 08:03 新快报)
所以,张茵不是依法为她那个阶层说话!而是歪曲法律条文,为她那个阶层说话,她不是为国家利益!
张茵拒绝与广东省工会副主席辩论,她说没必要也没时间,我们认为,张茵可以不辩论,但是作为政协委员,应该对工会副主席客气点,可以说我们找时间研究好吗?或者说,我们以后再辩论,也可以说,我们回到广东后,再研究!这种态度好像是老板对工人,没有把人放在眼里,这像个政协委员在说话吗?
附录:
张茵拒绝与工会官员辩论:没必要也没时间
《南方都市报》
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在前天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称,愿意和全国政协委员、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上电视PK。
昨天一早,记者在张茵所在届别的住地找到了她,当记者提出愿不愿意和孔祥鸿上电视PK时,张茵表示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但不会和孔祥鸿进行辩论,因为没有必要,也没有时间。“下周一公司就要公布年报了,两会结束后我就得到全球各地去路演。”
孔祥鸿在谈到用工成本时表示,处于原始积累阶段的企业可能会对《劳动合同法》有怨言,但张茵的企业不处于这阶段,省总工会愿意到她的企业调研,一起计算成本。
张茵对此表示,她的提案绝不是在为自己的企业说话,而是希望《劳动合同法》在实施的过程中考虑到一些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困难。她认为自己的企业不是劳动密集型的,在执行《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也没有问题,日子过地还很好。
而对于有委员提出张茵今年的三个提案,分别为完善《劳动合同法》、降低高收入人群个税税率以及减免节能减排设备进口关税,明显是只代表富人阶层说话。
张茵对此表示她作为一个全国政协委员,在提出提案或者建议的时候,肯定要对提出的问题有所了解。“正是由于对这个行业比较了解,我才提出了关于完善《劳动合同法》的建议,至于国家是否采纳,肯定会深思熟虑后才做出决定。我对教育卫生就不了解,总不可能让我提这方面的建议吧,再说了,今年还有很多代表委员都对《劳动合同法》和个税等问题提出了异议。”张茵说。
请张茵看看罗斯福是如何实施新政的
韩强
在美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爆发于1929年至1933年的经济危机和罗斯福总统实施的“新政”给人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以致于研究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不可回避的要研究这段历史。1929年10月24日,在美国历史上被称为“黑色的星期四”。
在此之前的 1929 年夏天,美国还是一片歌舞升平,夏季的三个月中,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股票由 268 上升到391,美国钢铁公司的股票从165上升到258,人们见面时不谈别的,只谈股票,直至9月份,美国财政部长还信誓旦旦地向公众保证:“这一繁荣的景象还将继续下去”。但是,10月24日这一天,美国金融界崩溃了,股票一夜之间从顶巅跌入深渊,价格下跌之快,连股票行情自动显示器都跟不上趟,股票市场的大崩溃导致了持续四年的经济大萧条,从此,美国经济陷入了经济危机的泥淖,以往蒸蒸日上的美国社会逐步被存货山积、工人失业、商店关门的凄凉景象所代替。 86000 家企业破产, 5500 家银行倒闭,全国金融界陷入窒息状态,千百万美国人多年的辛苦积蓄付诸东流,GNP 由危机爆发时的 1044亿美元急降至 1933 年的742亿美元,失业人数由不足 150 万猛升到1700 万以上,占整个劳动大军的四分之一还多,整体经济水平倒退至1913 年。农产品价值降到最低点,农民将牛奶倒入大海,把粮食、棉花当众焚毁的现象屡见不鲜。
富兰克林·罗斯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取代了焦头烂额的胡佛,当选为美国第 32 届总统。他针对当时的实际,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大刀阔斧地实施了一系列旨在克服危机的政策措施,历史上被称为“新政”,新政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三R”来概括,即复兴 (Recover)、 救济(Relief) 、改革 (Reform)。由于大萧条是由疯狂投机活动引起的金融危机而触发的。罗斯福总统的新政也先从整顿金融入手。在被称为“百日新政”(1933年 3月9日至6月16日) 期间制订的15 项重要立法中 , 有关金融的法律占 1/3 。罗斯福于1933年3月4日宣誓就任总统时,全国几乎没有一家银行营业,支票在华盛顿已无法兑现。
在罗斯福的要求下,3 月 9 日,国会通过《紧急银行法》,决定对银行采取个别审查颁发许可证制度,对有偿付能力的银行 , 允许尽快复业。从 3 月 13日至15 日,已有14771 家银行领到执照重新开业,与 1929 年危机爆发前的 25568 家相比,淘汰了10797 家。罗斯福采取的整顿金融的非常措施,对收拾残局、稳定人心起了巨大的作用。公众舆论评价,这个行动犹如“黑沉沉的天空出现的一道闪电”。罗斯福在整顿银行的同时,还采取了加强美国对外经济地位的行动。
从 1933 年 3月10 日宣布停止黄金出口开始,采取一个接一个的重大措施:4月5日,宣布禁止私人储存黄金和黄金证券,美钞停止兑换黄金;4月19日,禁止黄金出口,放弃金本位; 6 月 5 日,公私债务废除以黄金偿付; 1934 年1月10日,宣布发行以国家有价证券为担保的 30 亿美元纸币,并使美元贬值 40.94% 。通过美元贬值,加强了美国商品对外的竞争能力。这些措施,对稳定局势,疏导经济生活的血液循环,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在“百日新政”期间,罗斯福在解决银行问题的同时,还竭力促使议会先后通过了《农业调整法》和《全国工业复兴法》,这两个法律成了整个新政的左膀右臂。
罗斯福要求资本家们遵守“公平竞争”的规则,订出各企业生产的规模、价格、销售范围;给工人们订出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的规定,从而限制了垄断,减少和缓和了紧张的阶级矛盾。在得到大企业的勉强支持后,罗斯福随之又尽力争取中小企业主的支持。他说大企业接受工业复兴法固然重要,“而产生丰硕成果的领域还在于小雇主们 , 他们的贡献将是为 1 至 10 人提供新的就业机会。这些小雇主实际上是国家骨干中极重要的部分,而我们的计划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中小企业的发展,为美国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复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新政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救济工作。 1933 年 5 月,国会通过联邦紧急救济法,成立联邦紧急救济署,将各种救济款物迅速拨往各州,第二年又把单纯救济改为“以工代赈”,给失业者提供从事公共事业的机会,维护了失业者的自力更生精神和自尊心。罗斯福执政初期,全国 1700 多万失业人员及其亲属维持生计全靠州政府、市政府及私人慈善事业的帮助和施舍。但这部分财源相对于如此庞大的失业大军,无异于杯水车薪。解决这一复杂的社会问题,只有联邦政府才能办到。罗斯福新政的第一项措施,就是促请国会通过的民间资源保护队计划。该计划专门吸收年龄在 18 岁到 25 岁,身强力壮而失业率偏高的青年人,从事植树护林、防治水患、水土保持、道路建筑、开辟森林防火线和设置森林望塔,第一批招募了 25 万人,在遍及各州的 1500 个营地劳动。到美国参战前,先后有 200 多万青年在这个机构中工作过,他们开辟了 740 多万英亩国有林区和大量国有公园。平均每人每期干 9 个月,月工资中拿出绝大部分作赡家费,这样在整个社会扩大了救济面和相应的购买力。对于千千万万依赖州、市养活的人们,罗斯福还敦促国会通过联邦紧急救济法,成立联邦救济机构,合理划分联邦政府和各州之间的使用比例,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地方政府用来直接救济贫民和失业者。
新政期间,全美国设有名目繁多的工赈机关,综合起来可分成两大系统:以从事长期目标的工程计划为主的公共工程署(政府先后拨额 40 多亿美元)和民用工程署 (投资近 10 亿美元),后者在全国范围内兴建了18万个小型工程项目,包括校舍、桥梁、堤坎、下水道系统及邮局和行政机关等公共建筑物,先后吸引了 400 万人工作,为广大非熟练失业工人找到了用武之地。后来又继续建立了几个新的工赈机构。其中最著名的是国会拨款 50 亿美元兴办的工程兴办署和专门针对青年人的全国青年总署,二者总计雇佣人员达 2300 万,占全国劳动力的一半以上。到二战前夕,联邦政府支出的种种工程费用及数目较小的直接救济费用达 180 亿美元,美国政府藉此修筑了近1000 座飞机场、12000多个运动场、800 多座校舍与医院,不仅为工匠、非熟练工人和建筑业是创造了就业机会,还给成千上万的失业艺术家提供了形形色色的工作,是迄今为止美国政府承担执行的最宏大、最成功的救济计。这一笔钱经过工人的口袋、通过不同渠道和消费,又回到了资本家手中,成为以政府投资刺激私人消费和个人投资的“引动水”。
从 1935 年开始的第二期“新政”,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着重通过社会保险法案、全国劳工关系法案、公用事业法案等法规,以立法的形式巩固新政成果。罗斯福认为,一个政府“如果对老者和病人不能照顾,不能为壮者提供工作,不能把年青人注入工业体系之中,听任无保障的阴影笼罩每个家庭,那就不是一个能够存在下去,或是应该存在下去的政府”,社会保险应该负责“从摇篮到坟墓”整个一生。为此,制定了《社会保险法》,法律规定,凡年满 65 岁退休的工资劳动者,根据不同的工资水平,每月可得 10 至 85美元的养老金。关于失业保险,罗斯福解释说:“它不仅有助于个人避免在今后被解雇时去依靠救济,而且通过维持购买力还将缓解一下经济困难的冲击。”保险金的来源,一半是由在职工人和雇主各交付相当工人工资 1 %的保险费,另一半则由联邦政府拨付。这个社会保险法,反映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强烈愿望,受到美国绝大多数人的欢迎和赞许。
1937 年5月24日,罗斯福向国会提交了受到广泛注意的关于最低工资最高工时立法的咨文。咨文承认“我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其中绝大多数从事农业或工业,吃不好,穿不好,住不好”。“我们必须铭记我们的目标是要改善而不是降低那些现在营养不良、穿得不好、住得很糟的那些人的生活水平。我们知道,当我们工人的一大部分还没有就业的时候,超时工作和低水平的工资是不能提高国民收入的。”由国会没有对法案采取行动, 1937 年 10 月 12 日,罗斯福再次提出,直到 1938 年 6 月14 日通过。这就是《公平劳动标准法》(又称《工资工时法》),它的主要条款包括每周 40 小时工时,每小时 40 分最低工资;禁止使用 16 岁以下童工,在危险性工业中禁止使用 18 岁以下工人。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日后陆续有所调整。
这些社会立法,虽属社会改良的范畴,但对广大人民特别是工资劳动者甚有好处。为了解决社会保险制度的联邦经费来源问题,罗斯福破天荒地实行了一种按收入和资产的多寡而征收的累进税。对5 万美元纯收入和4 万美元遗产征收31 %,500 万美元以上的遗产可征收75 %;公司税过去一律是13.75 %,根据1935 年税法,公司收入在5 万美元以下的税率降为12.5 %,5万美元以上者增加为15 %。 到 1939 年,罗斯福总统实施的新政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新政几乎涉及美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多数措施是针对美国摆脱危机,最大限度减轻危机后果的具体考虑,还有一些则是从资本主义长远发展目标出发的远景规划,它的直接效果是使美国避免了经济大崩溃,有助于美国走出危机。从1935 年开始,美国几乎所有的经济指标都稳步回升,国民生产总值从1933 年的742 亿美元又增至1939年的2049 亿美元,失业人数从1700 万下降至800 万,恢复了国民对国家制度的信心,摆脱了法西斯主义对民主制度的威胁,使危机中的美国避免出现激烈的社会动荡,为后来美国参加反法西斯战争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二战以后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
诚然,罗斯福的“新政”措施,最终目的是为了加强国家资本主义,以克服经济危机,巩固资本主义制度。“新政”是他医治资本主义社会的疾病在常规疗法不能奏效的情况下试用的一种试验性的疗法。事实上,“新政”的某些措施也有不足之处,这也每每成为他的政敌发难的理由。“新政”实施过程中利益受损的阶层也曾予以抵制和诽谤,甚至作为新政初期重要内容的《工业复兴法》及另外两项法案也在时隔两年后被最高法院裁定为违宪。但是,只要我们真正以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审视“新政”,就不难看出,“新政”号准了美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脉博,“使人们能够重返工作,使我们的企业重新活跃起来”的口号,符合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充分唤起了他们的积极性。罗斯福把保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保证公民就业作为政府的责任,尤其是以工赈的形式修建的一大批工程项目,不仅大大缓解了失业困难,刺激了经济的早日复苏,而且许多基础设施建设使美国经济受益无穷。新政留下了大量防止再次发生大萧条的措施和政策,为美国投入二次大战及战后的快速崛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罗斯福也因此成为自亚伯拉罕·林肯以来最受美国和世界公众欢迎的总统而永载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