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30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应用型解读及法律风险防控
2020年《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应用型
解读及法律风险防控
【课程背景】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经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2019年12月30日公布,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国家人社部官网显示,2018年全国农民工人数接近2.9亿,其中外出打工的超过1.7亿;2019年的数据国家官方暂未公布,但数个知名、大型的非政府网站显示的数据跟2018年的差不多。因此,可以断定,大部分的用人单位都雇佣了一定数量的农民工。可以说,《条例》与广大用人单位息息相关!
《条例》的重点内容有哪些?对现行企业的工资支付是否造成重大的影响?《条例》第四章“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对于地产、建筑行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地震式的政策变化!地产开发商,建筑企业、建筑劳务公司等,如何应对?
为了让广大用人单位准确理解《条例》的重点条款,认知相关的法律风险,掌握防范及应对风险的技巧策略,我们特举办此次活动。
【课程大纲】
一、一般规定
1、 条例所指的“农民工”,以什么标准确定“农民工”的身份?
2、 用人单位在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制度上,实务操作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3、 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与工资支付清单必须具备哪些项目及明细,与国家、省、市的工资支付规定有什么不同,实操上应注意哪些环节?
4、 非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能否参照此《条例》?
5、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个人违法招用农民工,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6、 违法分包、违法派遣、合伙企业、个人企业、个体户等用工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谁承担清偿责任,具体责任如何分配?
二、建设工程领域特别规定
7、 如何理解“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具体以什么标准确定?
8、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应该由谁开设?
9、 建设工程的“人工费”(工资)如何支付给农民工?
10、 因工程进度、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工程纠纷等原因导致工程款未划拨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如何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11、 实行用工实名制后,私人“包工头”无法与农民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总施工单位方“代发工资”的制度虽然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势必大大削弱包工头的管理作用,操作上,如何转变策略以减少用工风险?
12、 建设单位、总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主讲嘉宾】
钟永棣 国内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实战专家、19年劳动法从业经验;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法学学士、管理学硕士。精通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争议的预防与应对,擅长把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律法规完美整合;曾获“广州市优秀劳动仲裁员”称号,任职劳动仲裁员期间审裁劳动争议案件400多宗;多年来累计代理劳动争议500多宗,审查完善400多家企业的人力资源制度合同文书,担任20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法律顾问,讲授劳动法与劳动关系课程1000多天;其课程内容深入浅出,实战型超强,让学员即时学以致用!
【主办机构】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www.laolvtong.com
【举办形式】线上视频直播(钉钉群直播)
【举办时间】2020年5月30日(周四) 下午15:00—16:30。
【参会对象】企业高层、部门经理、财务、法务、HR管理者。
【报名费用】188元/人,开发票。本公司法律顾问合作单位免费。
【报名咨询】任小姐,13697475764(微信同号)。
【报名方式】请填好下列表格,发送邮件至上述邮箱报名。
报 名 回 执 表
企业名称:
参会人员:
职 务:
电子邮件:
手 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