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用应届生
A公司于2008年6月1日招收了一个应届中专生。该生面试时说7月份可以拿到毕业证,但上班一周后却说由于他没有交最后一年的学费,所以要在今年交了学费明年才能拿到毕业证。A公司咨询我们,对于这个人是否适宜留用?
答复:
7月份后,对于已经毕业但没有毕业证的人,如果其学籍关系还在学校,那么其不能算毕业,不能视作社会上的劳动者,不能与企业建立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如果他与学校已经没有学籍关系,那么他属于社会上的劳动者,可以建立劳动关系。但可能由于其毕业手续不完备而导致企业难以办理招用工手续。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认为他在什么时候交钱,就能马上拿回毕业证,他的毕业证跟正常毕业的同学的制作时间是一样的,学校扣押毕业证只是想约束他尽快交学费。他说明年才能拿到毕业证,估计这个学生今年还不能毕业的,或者因个人原因要熬到明年才能毕业。
这个学生一开始就不诚实信用,如果他没有特别优秀之处,建议慎重考虑是否留用这个人。
如果不用这个学生的话,建议——
1、要求他书面报告,将没有毕业证的事交代清楚。这样我们便有证据在手。
2、和他口头沟通,表明没有毕业证,单位无法和他办理正规用工手续,到时劳动局查到了,要处罚单位,而且也会责令解除用工关系;把后果严重化。劝他自己离开,一定要求其本人写辞职报告,注意要办妥离职手续。
3、如果不行的话,就书面通知他,由于他无法领取毕业证,单位无法办理用工手续;现在由于他还没有毕业且没有毕业证,双方只是实习关系,所以单位有权予以终止实习关系。
——也许这个学生真的有难言之隐,或者经济上有困难,但作为企业不得不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