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理劳动仲裁案件
珠海市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理劳动仲裁案件
2008年12月02日
今年以来,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相继实施以及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珠海市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今年1-10月,全市共受理劳动仲裁案件3057宗,为去年同期的3倍多。临近年终,正处于劳动争议高发期,面对因用人单位违法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新情况、新问题,珠海市劳动保障部门近日专题研究劳动仲裁工作,并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
一是健全工作规范,炼好内功。制定了《珠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窗口工作规范》、《珠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范》、《珠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记员工作规范》三个工作规范,要求工作人员进一步规范处理程序和环节,提高业务及服务水平,树立公正、便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全方位提高办案水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劳动仲裁工作的支持,全市今年新招录专职劳动仲裁工作人员12人,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新配备兼职仲裁员16人,大大提高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效率。
三是充分发挥仲裁调解的作用,快速解决争议。今年1-10月,全市通过仲裁调解或其他方式结案的案件1106件,占总受理案件的47%;
四是立足于目前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避免由于个案处理的不当引发群体性争议,增加企业的压力,协助企业走出当前的困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五是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及帮扶机制,切实依法保障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市仲裁办分别与市法律援助处、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立了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的衔接机制,为困难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文书代拟、法律咨询、文件复印等服务,对申请劳动仲裁的特困职工还代其申请生活困难补助。
(珠海市劳动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