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薪令”要经过民意充分讨论
新闻来源: 羊城晚报
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向各有关单位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记者从某金融国企了解到,这份中国版限薪令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2月9日《北京青年报》)
“金融类国企负责人年薪拟280万封顶”消息传出后,我顿时傻眼了——国企高管咋拿这么高的工资?到底凭什么拿这么高的年薪?
众所周知,中国金融业尚未全部放开,竞争并不充分,金融类国企所取得的那些业绩有多少是企业负责人价值的体现?值得怀疑。实际上,国企的业绩相当部分是利用天然优势获得。从这个角度来说,有关方面开出280万年薪的价码有点离谱。
据报道,“280万元人民币”的数额略低于美国版限薪令的50万美元,请别忘了,中国金融类国企负责人所承担的责任与压力难以与美国金融企业高管相比,年薪自然也不能跟人家比,而要基于中国国情。在我看来,限薪令的最高薪酬该是多少,很有付诸社会讨论的必要。
按理说,公众作为国企的实际出资人,有权来决定国企高管拿多少工资——至少有权决定基本年薪和福利津贴。但事实上,公众决定国企高管薪水的权利一直被虚置,代替公众行使权利的有关方面也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比较可悲的是,有关方面如今依然忽略民众的权利——中国版限薪令征求意见时,只是向有关单位印发,并没有寻求公众支持。要不是某金融国企透露“280万元人民币”这一信息,大家还被蒙在鼓里呢。
中国版限薪令只是面向相关部门和一些国企征求意见,显然与医疗改革、教育改革公开征求民意反差极大。试问:到底是谁向国企高管发工资?过去是国企高管自己给自己发工资,现在又是面向国企征求意见,公众难道与国企一点关系都没有吗?笔者认为,中国版限薪令让公众参与意见,只会增加限薪令的民主性与科学性,不会让限薪令陷入口水之争。
世界银行副行长法耶泽尔·乔杜里日前表示,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企业高管获取“天价”薪酬是不道德的。我们指望每一个国企高管基于道德考虑主动降薪是不现实的,只能由舆论来鞭策以及政府下达限薪令。但如果是限薪令缺少民意,国企高管始终拿着高薪,陷入道德拷问的就不仅是国企高管,有关部门也难辞其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