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今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平均线12%上线16%下线5%
(上海)公布今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平均线12%上线16%下线5%
————选自相关媒体网络的新闻报道,报道中的观点不代表劳律通顾问中心的观点
近日,上海市公布2013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上线为16%,下线为5%,平均线为12%。
据介绍,上年平均工资水平为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企业,可参照平均线以下水平增长工资。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并且上年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企业,可参照上线增长工资。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可参照下线增长工资。生产经营困难、亏损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 (或全体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可以低于下线。
上海市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与经济效益相协调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以及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幅度。企业在确定工资增长时,应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其工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
上海市要求,妥善处理好高管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企业高管的工资增长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