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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调整部分城镇职工社保费率

    收藏信息 打印 关闭 日期:2013-09-18 15:31

    (上海)调整部分城镇职工社保费率

     

    ————选自相关媒体网络的新闻报道,报道中的观点不代表劳律通顾问中心的观点

     

      日前从上海市人社局获悉,从10月1日起,上海调整部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总体费率下调2.5个百分点。

      据介绍,此次调整共涉及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4个险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个百分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个百分点,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仍按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率下调0.7个百分点,其中单位缴费部分下调0.2个百分点,个人缴费部分下调0.5个百分点。生育保险费率单位缴费上调0.2个百分点。

      此次调整社会保险费率后,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等各项待遇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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