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公布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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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平工资关系职工八项权益
2014年6月4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9521元,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比上年增长10.9%。职工平均工资(俗称社平工资)是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计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确定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的重要依据,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那么,社平工资与职工的哪些具体权益密切相关呢?北京的刘律师,请他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与分析。
关系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同时北京市规定了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即本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下限则按下限缴纳)与上限(即本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限则按上限缴纳)。缴费工资上限及下限与职工平均工资直接相关。按照2013年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根据现行规定,社会保险缴费的上限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7379元;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下限为职工平均工资的40%,即2317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下限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3476元。
关系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24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因此,按照2013年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上限为17379元。
关系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2006】183号令)规定,“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将直接影响到基础养老金月标准的计算。
关系工伤津贴费用计算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同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终止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标准均与本人工资标准直接相关。其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关系“高薪员工”解约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因此,按照2013年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高薪员工”法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上限为17379元。
关系个人所得税免征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按照2013年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标准为208563元。
关系最低工资标准制定
《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4】第21号)第6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因此,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将影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
关系职工工资集体协商
除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之外,北京市统计局本次还发布了2013年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主要数据、2013年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主要数据,2013年不同岗位平均工资情况等数据。这些数据对于不同行业、不同注册类型单位、不同岗位的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均有分项统计。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尤其是行业、岗位的具体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及增长比例可以作为协商本单位工资增长率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所以,平均工资对于职工代表和工会工作者的意义尤其重要,应及时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