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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将制定《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

    收藏信息 打印 关闭 日期:2014-07-01 14:28

     

    ————选自相关媒体网络的新闻报道,报道中的观点不代表劳律通顾问中心的观点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有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说,我国将加快制定《职业资格设置管理条例》,研究制定职业资格目录,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职业资格将予以取消。同时,对少数社会公益性强、有职业标准的、确有评价必要的职业资格,人社部将会同国务院主管部门建立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加强总体规划,规范管理,为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出积极的贡献。

      目前,我国对职业资格实行分类管理。一类是准入类的职业资格,这一类职业资格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涉及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职业工种,根据法律规定由国家制定;一类是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这一类职业资格不具有行政许可性质, 是对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能要求高的职业,由人社部会同国务院主管部门设置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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