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居民大病保险启动 9月1日前产生医药费用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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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日前正式启动,259万参保人遇上大病除了可按居民医保正常报销,还可额外“二次报销”最高12万元大病保险,而个人无须另外交钱。广州市医保局提醒,9月1日之后产生的费用才可纳入报销范围,报销时系统将自动结算,不用参保人跑腿。
交了明年的医保费才能享受
明年起,广州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并轨”,合并成城乡居民医保。届时,每年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划拨一部分资金,用来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保险,以此作为大病保险的支出。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来说,意味着不用额外缴费,即可在城乡居民医保正常报销的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
广州市医保局表示,本次提前启动的大病保险主要是针对214万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及45万从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明年起大病保险才会覆盖广州市全体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此之前(即2014年9-12月期间),已参加2014年新农合的参合人员,继续按新农合现规定享受大病保障待遇。
需要注意是,已参加广州市2014年过渡期城镇居民医保及2014年从化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才能从9月1日起正式享受大病医保待遇。“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才能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所以还没缴费的,提醒缴纳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费用。”广州市医保局副局长何继明说。
9月1日之后的费用才可报销
根据规定,一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即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报销额度为12万元。如果参保人此后都连续参保,从2017年起,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度可达15万元;从到2020年起,最高报销额度可达18万元。广州市医保局解释,此举旨在鼓励参保人连续缴费,避免“有病才参保,没病就不参保”。
但在具体报销时,也有一些条件限制,包括:参保人因病住院或进行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才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也即报销的范围跟城乡居民医保可报销的3个目录(基本医疗报销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一致,像属于乙类自付目录个人自付那部分就不可以”。另外时间点上,9月1日之后产生的费用才可纳入报销范围,“好比某参保人8月底住院,那9月1日之前的费用就不能纳入大病报销的报销范围,9月1日后的才可以。”广州市医保局副局长何继明解释道。
大病保险具体该如何报销?广州市医保局表示,大病医保也是在本市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系统即时结算,参保人只需持本人的医保(社保)卡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就能享受到大病医保“一站式”报销,无需另外跑腿。但需要说明的是,因异地就医、信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即时报销的,则需通过零星医疗费报销方式申报大病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