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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农民将参加五险 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

    收藏信息 打印 关闭 日期:2014-10-09 18:15

     

    ————选自相关媒体网络的新闻报道,报道中的观点不代表劳律通顾问中心的观点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发布《北京市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管理试行办法》,宣布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的成立将在北京市取代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京城农民将被新政纳入,他们不仅有望获得工作机会和待遇,而且都将参加五险。

      自10月1日起,北京市将试点在部分街道、乡镇设立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市、区县人社部门将建立公益性岗位征集制度,面向各区县和北京市政府职能部门公开征集社会公共管理服务、绿色生态建设等公益性项目中适合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的岗位。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实行全日制用工管理,且为安置人员签合同、上保险,工资待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为1560元)。

      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在北京市人社局核定公益性岗位定额内,安置符合条件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且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

      这次调整后,安置人员范围变为六类人员,包括在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之中,推荐就业5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且无拒绝就业记录的女满40周岁以上和男满50周岁以上人员、享受“低保”待遇者、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纯农就业家庭”人员、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北京市人社局就业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实施后,一些原本无收入的农民不仅将获得工作机会和收入,而且都将参加五险,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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