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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连云港)城区环卫工收入确保不低于连云港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收藏信息 打印 关闭 日期:2014-10-14 18:21

     

    ————选自相关媒体网络的新闻报道,报道中的观点不代表劳律通顾问中心的观点

     

      环境卫生状况是城市发展水平的综合反映。近年来,随着城区面积的逐渐扩大,环卫工人及清扫面积也随之增加,作为“城市美容师”,环卫工人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保障环卫工人权益,连云港市着力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积极落实省里《关于进一步保障全省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在安排2014年环卫经费预算时,连云港市财政部门重新测算环卫临时工工资,确保环卫工人收入水平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与此同时,连云港市政府已决定从2014年7月起,城区环卫工人每人每月工资增加150元,提高了环卫工人工资水平。此外,严格执行连云港市出台的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执行问题的通知,从2014年7月起,城区环卫工人社会保险费计提基数由2025元提高至2300元,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增加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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