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稳步推进 地方版急盼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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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社部主导的企业职工工资制度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近日,有劳动人事专家说,去年,由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下发的 《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人社部作为此项工作的主导部门,正在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制定工作。
上述劳动人事专家表示,由人社部主导的《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将会涉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具体机制,以及拒不执行该制度所应该受到的惩罚。
此外,该《条例》的出台将为各地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清晰的方向和原则要求,但如果地方版《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与人社部正在推进的《条例》相违背,则需要具体看《条例》的规格和法律地位。
企业职工工资制度改革提速
据上述劳动人事专家介绍,人社部从多年前就开始着手制定 《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此前,人社部相关官员表示,人社部在积极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特别是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立足于通过协商来解决工资增长问题。
2013年初,国务院批转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逐步解决一些行业企业职工工资过低的问题。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认为,从逻辑先后关系看,即将公布的央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第一步,随后人社部将牵头进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设。
业内认为,随着目前央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的尘埃落定,企业职工的工资制度改革也将提速进行。
有人社部专家日前表示,人社部目前正在着力推进针对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年内将会颁布《工资支付条例》、《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相关政策性文件。上述文件的出台,将有助于各地建立起企业职工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而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
《条例》规格值得期待
在上述背景下,地方版《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开始浮出水面。
随着广西、山西、贵州多地《条例》的问世,广东省人大常委会9月28日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纳入 《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其中明确:半数以上职工提请可提出集体协商,包括了可提出工资增长的协商要求。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多省份已启动地方实践,但由人社部主导的《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制定工作正在推进。
上述劳动人事专家对此表示,“人社部正在推进的《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如果是以国务院法规的名义颁布,那么地方原有的《条例》就应该服从于这一新的 《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但如果是以人社部部颁文件公布,其法律地位将低于地方 《条例》。”
不过,上述劳动人事专家表示,无论如何,人社部正在推进的《工资集体协商条例》都将会为各地今后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提供原则和方向,并为最终建立企业职工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