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率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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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政策规定城镇企业单位和职工应参加五项法定社会保险,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个人费率分别为20%、 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个人费率分别为6%、2%;失业保险单位、个人费率分别为2%、1%。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企业缴费,工伤保险费率为1%;生育保险费率为1%。五项社会保险费率合计为41%。
2013年,我国五项社会保险实际费率总和大约40%,与法定费率水平相近。在美国社会保障署《全球社会保障2009》 列出社会保险费率统计数据的166个国家中,我国社会保险费率排名靠前、水平偏高,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这有多方面原因:一是统计口径差别,如英国等福利国家的医疗待遇由财政负担,美国雇员医疗保险主要由商业保险公司管理和筹资,未计入社会保险费率中,部分国家社会保险费率统计口径偏小;二是我国社会保险体系比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更为齐全,社会保险制度项目多于许多发展中国家,因而费率总和高于他们。
此外,我国社会保险费率偏高还有以下原因:一是参保企业和职工承担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转轨成本;二是我国缴费基数不实,低于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收入;三是统筹层次低,除养老保险为省级统筹外,其他四项社会保险大多为地(市)或县级统筹,基金难以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调剂,部分地区只能通过高费率来筹资实现基金收支平衡;四是覆盖面窄,2013年,我国城镇就业人员37102万人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4177万人、基本医疗保险20501万人、失业保险16417万人、工伤保险19917万人、生育保险16392万人,难以在更大范围内防范风险;五是受老龄化影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负担加重;六是多层次保障体系发展不充分,职工养老和医疗待遇主要依赖社会基本保险提供。
我国是否应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或者说该如何调整社会保险费率?这应从费率在社会保险制度运行中的作用来分析。它一方面联系筹资,应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负担能力,另一方面要联系待遇,应与制度功能定位、保障项目多少、待遇水平高低相适应,同时也能实现基金收支平衡。费率调整应实现筹资负担适度、保障适度、基金平衡三项目标。同时,为了保证费率在一段时间内相对稳定,还应考虑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变化和社会保险政策发展完善对费率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一是人口老龄化,加重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负担,要求提高费率;二是经济和就业形势,通过失业率、工资、财政等因素影响基金,进而影响费率;三是医疗服务、工伤预防和康复项目价格变化,以及防失业和促就业项目价格变化影响基金支出,从而影响费率。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完善方面:一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保险制度理念和制度功能的提升。如积极的社会保障理念推行能强化个人责任,降低社会职业风险和费率;拓展制度功能,增强保障项目,增加支出,影响费率。三是提高保障水平、增加支出项目,影响费率。
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分别为28269亿元、9117亿元、3686亿元、 829亿元、515亿元,除养老保险为部分积累制要求积累基金外,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有较多的结余。同时,我国职工社会保险整体待遇水平不高,如: 2013年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1869元,相当于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7%、当年在职人员人均缴费工资的66.4%;实际住院费用中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略高于70%;全国失业人员月人均失业保险金767元。从制度发展来看,我国社会保险制度还在逐步完善中,应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推进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建设,增强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这都需要增加基金支出,预留筹资增长空间。我们应综合以上因素考虑费率调整工作。
费率调整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开展费率和社会保险政策评估工作。在评价当前社会保险筹资适度性、保障功能齐全性、待遇项目结构合理性、待遇水平适度性的基础上,基于未来5年经济就业形势和社会保险政策发展,确定社会保险费率影响因素变化情况。二是建立社会保险费率调整模型,计算出合理费率。重点要加强缴费基数分布、参保人数人员总量与结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率、待遇水平等历史数据分析, 寻找其规律。借鉴国外经验,结合国内社会保险政策及运行情况,开发我国社会保险费率模型,重点分析保险因子和道德风险对基金的影响。关注未来调整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影响,特别是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待遇水平上调等对基金的影响。三是完善社会保险政策运行环境。大力发展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改变社会保险在保障体系中承担过大责任状况。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和经办管理服务,扩大覆盖面,实现全民参保。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实现收入工资化、 工资货币化和支付电子化,做实费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国有资产划拨等多种手段筹集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成本。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调剂余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