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5年将基本做到省内异地医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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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人社厅发出消息,今年,陕西省将基本做到省内异地医保结算。目前省内各市职工到西安就医已
实现异地直接结算,西安到咸阳、安康已实现部分异地直接结算,下一步各市之间也会根据需求实现异地就医直接
结算。
陕西省人社厅有关人员介绍,在跨省职工医保异地直接结算方面,目前陕西省省本级的职工,到海南已实现异
地直接结算。青海、新疆可到西安异地就医。目前陕西省在外地的职工,以北京、上海居多,实现异地直接结算,
还需要一个过程。
按照国家三部委确定的目标,2015年,基本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2016年,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陕西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在现有市级统筹区内
就医直接结算和跨统筹地区异地就医结算的基础上,按时保质完成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目标任务。在落实中,要
按照完善市级统筹、规范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分层次推进思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就医。
防止因过分强调就医和结算的便利性而加剧就医人员向大城市、大医院过度集中,增加医保基金和群众负担。
同时,把握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特殊政策。异地安置退休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其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比例
、支付限额以及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等政策,应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有条件的地市要积极探索利
用社保卡,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至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中,方便参保人员使用。
对自愿选择直接结算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登记备案,将其纳入统一管理。对异地转
诊人员,要适应分级诊疗模式和转诊转院制度,建立参保地与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引导形成合理
的就医秩序。对临时异地急诊人员,参保地认为有必要对费用真实性进行核查的,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应予以协助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逐步引入“就医地管理”的理念,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费用结算、就医管
理、医疗行为监控等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