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七地区试点医保城乡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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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湖北省在鄂州市、 神农架林区及黄石市直、 襄阳市高新区、 荆门市掇刀区、 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 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等7个地区启动医疗保险城乡统筹试点,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进行合并,管理职能整合到人社部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居民医保制度。 这是日前从湖北省人社厅获得的信息。
“从先行整合地区的制度运行情况看, 合并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例如,2011年孝感市成立临空经济区,为适应城市化进程和失地农民身份转变的要求,2012年,他们将新农合参保者整体转入居民医保,建立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湖北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孝感市充分考虑临空经济区原参加新农合居民缴费标准, 出台了《关于增设一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医疗待遇标准的通知》,从制度上增设了一档缴费,缴费标准与新农合基本持平, 没有额外增加百姓负担,实现了从新农合到城乡居民医保的平稳过渡。
据悉, 孝感市临空经济区实施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制度两年多来,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水平逐年提高。 从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与总费用比较而言,2012年,孝感市临空经济区城乡参保居民市内住院和转外住院,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整合前提高了8.87百分点、14.43个百分点,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孝感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坦言,原有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实行不同的保障制度, 分别由人社、 卫计委部门管理, 且在制度设计,特别是在支付范围、报销比例、 经办管理、 统筹层次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城乡制度、管理、经办分割,资源分散浪费,固化了二元结构,扩大了城乡差距。通过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不仅消除了城乡医保制度分设、管理分割、 资源分散的 “三分格局”,而且避免了重复参保、重复统计、 重复补贴、 资源浪费等弊端,向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全民医保制度目标迈进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