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参保——3年内基本实现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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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青海省人社厅、住建厅、 安监局、 总工会出台 《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启动建筑施工企业参保专项扩面行动, 将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全覆盖。
按照 《方案》, 建筑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中标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0%确定,缴费费率为1%。
青海省规定,建筑施工监管部门在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时, 须提供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与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对项目施工期内的全部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建立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实名报备制度。
各地社保经办机构将派专人负责建筑业参保工作, 在工伤保险登记、参保缴费、核定待遇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为参保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