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劳动法HR之友 微信号:laolvtong
分享到:
 
 
     
用户名:
密码:
 
  服务范围   more  
 
  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武汉保护女职工权益更年期可调工作岗位

    收藏信息 打印 关闭 日期:2015-06-10 16:45


    ————选自相关媒体网络的新闻报道,报道中的观点不代表劳律通顾问中心的观点


       
            6月8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上通过《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该办法强化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规定女职工怀孕28周和哺乳期间,不得安排其上夜班或加班;更年期可调整工作岗位等。

      新规强调用人单位不得因性别原因在职务晋升、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薪酬调整等方面歧视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

      另外,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征不能适应工作时,用人单位应与其协商调整工作岗位,并根据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工资制度调整其工资。对于预防和制止针对女职工的性骚扰,新规明确,有关组织和单位在处理女职工性骚扰的投诉和求助时应当依法保护女职工个人隐私。

 
   
官方网站:
友情链接:
 
  首 页 本站介绍 本站动态 行业新闻 专家团队 服务范围 经典案例 法规查询 培训课程 下载专区 客户介绍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17 by 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ICP:粤ICP备1104341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金颖路金颖大厦1703室
本网站由: 巨腾网络 提供长期技术支持 企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