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租房凭无房证明或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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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公积金手续有望大大简化!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正抓紧研究制定广州市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操作细则,基本思路是只要职工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广州市规定的上限,且只需提供无房证明,不再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租房发票等。
或不需租赁合同发票
一直以来,在广州租房子想提公积金并非易事,原因是按照现有规定,租房提取需要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租房租赁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租房发票原件与复印件等一系列材料,这其中最难提供的就是租房发票,原因在于不少业主为节省税费支出,在出租房屋时并未到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更谈不上交税开发票了。没有相应的提取凭证,就难以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付房租,这也使得租房提取量一直很少。
为解决这种情况,保障中低收入人群使用公积金的合法权益,今年1月20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在今年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有代表提出《关于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更大程度惠及民生的建议》(第201520042号),建议转交到穗公积金中心后,该中心经过研究,在近期做出回复称,正抓紧制定广州市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操作细则,坚持以放宽和简化租房提取的条件和手续为主要出发点,基本思路是只要职工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资料方面只需提供无房证明即可,不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租房发票。
提取额不超月缴五成
租房能提公积金自然是好事,能提多少也是缴存人关心的。对此,公积金中心方面称,会充分参考深圳、东莞、中山等城市的做法,拟考虑让职工提取每月缴存总额的一定比例用于支付房租。具体政策需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再公布执行。
据了解,目前深圳的做法是,只要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范围内没有住房,就可申请租房提取,无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税票等材料;职工每年度可申请提取两次。租房每月可提取额度为申请当月缴存额(单位+个人所缴之和)的50%。租房提取金额可累计;职工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广州现行可提取多少呢?记者查阅《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发现,租房提取申请条件为“每半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最长间隔不能超过一年(超过一年的,最多只能提取一年的房屋租金),至租赁期满”。照此理解,只要不超过每月缴存额,应是按房租金额来提取。
不过,按照新的政策取向,提取额将会发生变化,很可能难以超越深圳的“50%”。因为公积金中心表示,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率一直居高不下,如果全盘照搬深圳的经验,就意味着目前执行的一次性购房提取额度、按揭购房提取额度都要进行大幅度调整,将影响目前近百万职工的提取。
据住建部2014年末的统计,全国累计平均提取率约50%,广东省的平均提取率为57.9%。其中,深圳提取率为34.2%,广州提取率为65.7%。“过高的提取率一方面说明公积金制度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方面起到了很大作用,另一方面又会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受到很大影响。”公积金中心相关人士表示,这正是近年来广州公积金额度“趋紧”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