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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扶持政策

    收藏信息 打印 关闭 日期:2017-04-19 10:54
    ————选自相关媒体网络的新闻报道,报道中的观点不代表劳律通顾问中心的观点


          国新办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介绍《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他表示,《意见》明确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的扶持政策,包括税收减免、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体检结果互认机制。

          吹风会上有人提问,今年高校毕业生总量再创历史新高,毕业生现在找工作依然面临着很大的就业压力,在新的就业创业文件中也有一些新的举措,能否再介绍一下?

          张义珍对此作出解答。他介绍,今年的高校毕业生总量是795万,比上一年又增加了30万人。再考虑到可能会有一部分毕业生在专业、能力等方面有可能和市场需求有不相适应的地方,所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任务依然是非常繁重的。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工作,关系到毕业生个人的价值实现,同时还关系到众多家庭的福祉,始终是就业工作当中的重中之重。

          他表示,这次人社部在全面继承鼓励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又增加了一些新的扶持政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针对社会组织对毕业生吸引力越来越大的现实,在这次政策中明确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的扶持政策,包括税收减免、社保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等政策。

          二是针对毕业生见习岗位不充分的问题。这个问题虽不是普遍,但在个别地区,见习岗位不充分的问题是存在的。针对这种情况,人社部提出了进一步扩大见习补贴的使用范围,把见习补贴既可以用于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也可以用于见习单位为毕业生办理个人意外伤害险,以及开展指导管理方面的费用。

          三是加大对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帮扶力度,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扩大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四是加大支持创业的力度,开展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创业给予一次性补贴的试点,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基金,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五是为畅通留学人员的回国就业创业渠道,明确提出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特别要求简化留学人员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手续。

          此外,还要求简化劳动者的求职程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入职定点体检和体检结果互认机制,要更好的服务。

          他指出,下一步,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以贯彻落实新的就业创业政策为契机,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等相关项目,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努力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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