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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劳务派遣“行规”来了 增加“驻点管理”等内容

    收藏信息 打印 关闭 日期:2017-06-21 09:22
    ————选自相关媒体网络的新闻报道,报道中的观点不代表劳律通顾问中心的观点

        
          深圳劳务派遣“行规”来了! 5月29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劳务派遣服务规范》日前出台。该规范将法律法规对劳务派遣要求的事项,以标准文件的形式细化;并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特别增加“驻点管理”“跨地区派遣”“行业自律”等创新性条款内容。

          促进劳务派遣服务规范化

          “劳务派遣”是指一个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将劳动者派遣到另一个用工单位去工作的经营行为,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是国际上十分流行的辅助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陆续实施,解决了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界定、劳务派遣工的同工同酬待遇、“虚假外包”违法派遣等问题,特别是划定了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比例,有效遏制滥用劳务派遣制度的行为。

          此次深圳出台《劳务派遣服务规范》,通过制定劳务派遣服务标准,将法律法规要求的事项,包括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的有关事项,以标准文件的形式细化,将丰富我国人力资源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内容,对完善我国人力资源服务机制有重要意义,对“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的建设也有重要的意义。

          “驻点管理”有规矩

          考虑到法律法规和其他同类标准中部分空缺或规定不完善,而在劳务派遣业务实际中又经常涉及到的情形,深圳《劳务派遣服务规范》特别增加创新性条款内容,比如增加了“驻点管理”条款、“跨地区派遣”条款、“行业自律”条款等。

          据了解,“驻点管理”条款制定的原因是随着用工单位派遣用工规模不断增大,部分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众多,用工单位难以管理。针对这一情况,根据用工单位需求,劳务派遣单位安排从业人员到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属地化管理,即采用“驻点管理”的模式。此举将提升劳务派遣单位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也将增强被派遣劳动者对劳务派遣单位的信任和满意度。

          来看看“驻点管理”具体规定有哪些?按照规定,根据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安排从业人员提供驻点管理服务;驻点从业人员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日常管理;驻点从业人员定期与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沟通,及时解决用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弥补现行法规不足

          “跨地区派遣”条款制定的原因是目前法律法规对于这种行为的明文规定不够完善和明确。而在经营实践中,跨区域派遣行为却经常发生,单位所在地的当地政府也很难对其进行监管。深圳《劳务派遣服务规范》在工作细则中强调了跨区域派遣规范,可以弥补法律法规的不足,也给跨地区派遣行为提供了良好的指引。

          深圳《劳务派遣服务规范》明确:深圳市的劳务派遣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市外用工单位服务的,应当接受当地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管理;市外劳务派遣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深圳市用工单位服务的,应当接受深圳市、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管理;开展跨地区劳务派遣业务的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交社会保险,并参照《劳务派遣服务规范》规范业务管理。

          此外,“行业自律”条款也是深圳创新性条款,旨在明确和提高劳务派遣行业协会的社会地位,以便其更好地发挥引导、协调的作用。同时,提高劳务派遣单位行业自律意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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