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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七月不上保险 海河乳业现劳资纠纷

    收藏信息 打印 关闭 日期:2010-08-12 19:37

    时间:2010-08-12     来源:天津网

        

          天津网帮办员 谌超 即时播报  在海河乳业工作整整七个月,干着和正式工一样的活儿,却迟迟没能盼来那一纸《劳动合同》,甚至连最基本的保险也没能享受到,市民王先生为此非常郁闷,“很不平衡”。更加值得关注的是,王先生称这种情况绝非他本人的个例,而是在海河乳业工作的很多员工的“共性”。 

      海河乳业:公司按规定为职工上保险 

      对此,海河乳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姜女士告知,已了解该工作人员的情况,并称公司会按照规定给需要上保险的职工缴纳保险费用,但由于职工具体情况不同,导致此种状况出现。 

      她表示:“我们公司有很多住店员,由于他们的工作是在超市等地方理货,因此很多情况我们公司并不了解。而且有的员工自己上保险,并不需要公司为其缴纳保险费用。他这种情况可能是自己在入公司时没有特别提出上保险的要求。” 

      她称此种情况是少数,公司一般均会按照相关规定为职工购买保险,但对于签订合同的问题,女士一直未做正面回复。 

      劳动局:满一月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 

      据此,帮办员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处获悉,非退休及下岗再上岗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未订立劳动合同,满一个月次日起,招聘单位需向应聘人员支付双倍工资,直至满一年工期的前一日。 

      该工作人员介绍道:“按照《劳动法》规定,满一年后若仍然无劳动合同,视用人单位与应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工资恢复原初水平。如果超过一年工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形成劳动意向或者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付经济补偿金。若单位不履行相关义务,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 

    先生已向北辰区劳动局申请仲裁,正在等待海河乳业有限公司对此作出回应。网上帮办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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