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月均生存费1385元 高于1100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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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今年广东大部分地区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但昨日出炉的广东省重点课题《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现状问题、ELES科学测算结果和建议》研究表明,目前在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城市生存费用达1385元,高于目前广东最低工资标准的1100元。课题负责人暨南大学教育学院院长、统
最低工资标准当成“标准工资”
韩兆洲说,这些年广东虽然在不断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但涨得太少,不仅大大落后于社会职工平均工资,而且低于行业工资水平。老百姓总是在抱怨“物价在飞涨,工资却低迷”,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感受更为深刻。据对广州市部分行业一线职工收入状况进行的调查,去年广州职工平均工资约3800元,其中,制造业平均工资约2380元,餐饮业为1733元,建筑业为2581元,农林牧渔为1906元,但最低工资标准也仅有1100元。
他说,最低工资标准与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系数反映了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距和贫富差距。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不到职工平均工资的1/4,如按国际标准,最低工资是不达标的。“随着GDP的增长,工资水平也应提升,二者应是同步变动。像香港、澳大利亚均按照同步变动进行工资的调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都是与CPI联动。”韩兆洲说。
韩兆洲说,部分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标准工资”,甚至将职工自缴社会保险费、福利待遇等并入最低工资,使职工可支配工资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注意。
粤最低工资存在上升空间
韩兆洲指出,按照2009年的消费水平,若在广州生存发展,理想最低工资标准为1385元。同时数据显示,1995—2008年间,广东GDP增长7.4倍,人均GDP增长4.2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4.3倍,最低工资标准增长1.7倍。因此,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存在滞后性,依然存在上升空间。
他认为,当前最低工资标准难以提高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主抵触强烈。多数一线工人拿到的是最低工资,一旦标准提高,用工成本陡然增加,企业压力较大。
另外,目前有关工资分配的重要法律法规缺失,国家层面的《工资条例》至今未进入立法程序,造成企业职工工资分配缺乏明确规范,难以约束企业工资决定和支付行为。而且现行工资分配法规、规章配套规范不完善,缺乏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刚性规范。(记者/刘茜实习生/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