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春节加班7天至少得拿7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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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假期结束了,不少人度过了愉快的春节,但是也有许多人坚守在工作岗位。 加班7天,到底有多少加班费呢?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法定假期加班费为日工资的三倍,而公休日加班则为日工资的两倍。 市人力资源局提醒市民,春节加班没领到相应加班费,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除夕至初二 值班日工资最低126.9元 今年春节的法定假日为除夕、春节、初二共计3天(2月2日至4日),加班费应按日工资的三倍支付;初三至初六(2月5日至8日)4天是相邻双休日的调休,如果劳动者加班的话,用人单位应安排补休,如果不安排补休,应按日工资的两倍支付加班费。 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以目前东莞月最低工资标准920元计算,劳动者节日加班每天最低工资不应低于126.9元。如果劳动者除夕至初二加班,3天法定假日最低可以拿到加班费约380.68元,如果初三至初六4个公休日加班,每日最低工资不少于84.59元。如果7天全加班,那么加班费最低719元。 市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天公休日中有不少企业选择给工人补休,因此按照相关规定,企业也可以不用支付4天公休的两倍工资。 3月1日起 最低工资上涨至1100元 根据市人力资源局在今年2月1日发布的通知规定,从3月1日起,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920元上涨到1100元。因此在今年随后的国家法定假期中,劳动者的加班工资也将水涨船高。 市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动者如果春节加班,并没有收到相应的加班费,那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劳动者可以到所在村级调解办公室处理,如果村级调解办公室不能处理,也可以到相关的镇人力资源分局,同时劳动者也可以申请仲裁。 市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加班费没有足额发放,劳动者维权最重要的是保存好考勤记录。而记者了解到,考勤记录主要掌握在用人单位的手中,举证也需由单位提供。 市人力资源局表示,如果难以举证,工作人员也会介入调查,维护劳动者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