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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招工当心“劳务欺诈”

    收藏信息 打印 关闭 日期:2011-03-23 18:19

    ----------摘抄于网络新闻


       “一帮人到我这找工作,还没面试就向我索要交通费。我看过新报以前的报道,怀疑遇上了‘劳务欺诈’。”日前,义乌城西某包装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致电新报讨薪热线85251192反映,50多名安徽阜阳人到公司求职,还没上班就索要3万多元交通费。

      突如其来的“大馅饼”

      王先生的公司人手短缺,企业开工严重不足。为了招人,春节后,王先生不仅在网上发布了招工信息,还亲自跑到人力资源市场“站岗”。连续站了两个多星期,应聘者寥寥无几。

      随着时间的推移,求职者越来越少,王先生只得撤回。他转而在公司大门口张贴告示,期待求职者上门。

      3月10日,王先生接到了一个电话。一名男子询问:“你的公司是否在招工?”

      “是啊,你们有多少人愿意来,我都要。”王先生急切地说。“有50多个人。”男子回答。

      突然掉下来的“馅饼”让王先生有些犯晕,他说:“那你们先来公司面试吧。”

      还没上班就索要钱财

      3月12日下午5时许,54名求职者姗姗来迟。因为已经到了下班时间,王先生只得安排他们先住进宿舍,并提供了晚餐。

      第二天一早,王先生组织人力资源部对这些人进行登记、面试。但有7名求职者称,“昨天吃了晚餐后,身体不适,没法面试。”

      考虑到面试准备工作比较烦琐,王先生打算等7名求职者身体康复后,统一组织54人面试,安排工作岗位。

      这时,一名领头的求职者发话了:“除了身体不适的人外,其他人公司必须安排工作,否则就得给每人600元交通费。”

      还没上班就开口要钱?王先生很气愤,他严词拒绝。随后,对方就开始聚众闹事。王先生意识到这可能是有预谋的“劳务敲诈”,赶紧报了警。

      拿到遣散费马上开溜

      10分钟后,义乌城西街道工作人员和义乌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调查,前来应聘的54人中,50人来自安徽阜阳,另外4人来自湖北。

      民警将为首人员带到城西派出所调查,但对方否认“劳务敲诈”,声称“公司拖延了上班时间,给求职者造成了损失,索要交通费是正常的。”

      民警对这批求职者的过激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在民警的调解下,王先生与应聘人员代表通过协商,最终给对方1000元钱作为遣散费。拿到钱后,54名求职者立即开溜了。

      “还好我平时爱看新报,及时报了警,否则真不知道该如何收场。”王先生庆幸不已。

      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提醒广大企业主,在当前招工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务必提高警惕,对务工人员来源地集中、人员短时间聚集、安排工作过程中讨价还价的,应引起高度重视,严格人员招聘程序,防范遇上“劳务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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