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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改革关键不在起征点而在税制

    收藏信息 打印 关闭 日期:2011-03-30 15:31

    -------------摘抄于网络新闻


         导读:提高起征点让95%的劳动者利益受损。中国个税存在的最大问题不是起征点的问题,而是税制的问题,必须采取以家庭为单位年度报税制度。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高工资所得税(个税)起征点的呼声再起。3月22日,国税总局透露,个税起征点或将提高为2500元或者3000元,最高税率由45%降到40%。有人称提高起征点是为中低收入阶层减轻税负,是多数民众的呼声。那我们就先分析一下谁属于中国的中低收入阶层。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0年统计公报》,2010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为397983亿元。又根据财政部官员2010年5月18日给出的数据,2007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为46.03%。国家统计局《2009年统计公报》显示,该年末全国就业人员77995万人,《2010年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68万人,由此我们可以推算出2010年全国就业人员约为79163万人。由此我们可知,2010年全国79163万劳动者分享GDP的46.03%,也就是183192亿元。

       根据财政部2009年的统计,我国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财产的45%,由于贫富分化愈演愈烈,我们可以估算2010年的这一数据为50%。农村情况其实也是如此,一个“土财主”的收入抵得上全村甚至全乡劳动者的收入。所以,中国劳动者总报酬有一半被10%的高收入者拿走了,也就是被年薪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上亿元的企业老总拿走了,也就是说,90%的劳动者所得到的报酬占剩下的91596亿元,即2010年中国71247万普通劳动者的平均年收入为12856元,平均月收入1071元。

       这就是中国劳动者报酬现状,这就是事实,那些盲目忽悠提高起征点的人,就是没有认识到这个事实。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10年个人所得税为4837亿元,注意,这里的个人所得税不单指工资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包括:工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收入、劳务报酬、稿酬、股息、财产租赁、偶然性所得等十多项所得。由此可知,工薪阶层交纳的工资所得税只是众多个人所得税项中的一项。财政部没有公布交纳工资所得税的人数和税额,但我们可以大概推算出中国交纳工资所得税的劳动者大概是多少。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官方不对全国劳动者的工资放在一个系统内统计,甚至不统计,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09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竟然没有工资统计项目!这也是中国工资分配制度混乱、个税起征点的制定毫无根据的原因,因为没人能说清中国工资的整体状况如何,都觉得自己工资低,甚至连年薪40万的人大代表也说自己是穷人。

      目前的2000元的起征点不是工资,而是工资扣除“四金”后的余额,一般工资超过2581元的才交个税。那中国劳动者收入超过2581元的有多少人呢?

      财政部网站2009年6月1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年薪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在每年3月底前自行申报纳税,2009年自行申报纳税的人数为240万人,占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的约3%,而缴纳的税额为1294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35%。根据这组数据,我们可以知道全国个人所得税各科目下的纳税人总数是8000万人。上面我们已经讲到,个人所得税有十几种之多,工资所得税只是其中的一项。根据经济学上的工资分布模型,即纺锤形或倒罗卜形,领薪人数在中位数附近密集(中位数与平均工资不同,而且差异很大,假设一个企业共有11个人,企业老总的工资上亿,其他人工资都是1万元,那中位数就是1万元,但平均工资是910万元),这样,我们可以估算出2009年交纳工资所得税的人约为3358万人,月薪在10000元以上的纳税人有240万,月收入在2581元到10000元间的人数为3118万人。考虑到工资增长情况,我们把2010年新增交纳工资税的人估算为642万人,这样,2010年全国交纳工资税的人约4000万人,2010年末全国总人口为134100万人,交纳工资税的人口占总人口的3%(印度为10%),占就业人口的5%。

      这就是中国个税的现状,全国只有3%的人交个税,这怎能说是多数人的呼声呢?有人大代表呼吁把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8000元甚至10000元,这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吗?所以,提高起征点充其量代表全国3%的人的利益,代表5%的劳动者的利益。

      这几年,国家财政赤字每年都接近10000亿元(2011年初步安排为9000亿元),在政府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减少个税税收,无疑是逼迫政府增加货币发行量,造成物价上涨,最后吃亏的是那95%的人,甚至连工资在3871元以下的人都吃亏,因为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也就是相当于工资2581元到3871元之间的人平均免交个税25元,如果工资是10242元,起征点在2000元上的纳税额为825元,起征点在3000元上的纳税额为625元,则省下了200元,这是因为起征点提高,高收入者的税级税率相应下滑,会大幅减少税额,工资越高,税额减少的越多。

      提高起征点、降低税率就相当于增加工资,只给5%的人增加工资,而95%的劳动者没有因此工资得到增加,这就使收入分配差距拉得更大,会至少让95%的人的生活水平相对下降。

      中国个税改革如果在起征点上做文章,这就进入了个税改革的误区。根据经合组织发布的数据,2008年29个工业化国家个税(家庭年收入)“起征点”是人均GDP的17%。按照我们目前2000元的起征点,实际上年工资超过30972元才纳税,如果家庭两人工作,那就是61944元,是人均GDP的2倍多,远远超过了工业化国家的“起征点”。
      中国个税存在的最大问题不是起征点的问题,而是税制的问题,必须采取以家庭为单位年度报税制度。一味提高起征点,只能是越提中低收入者越吃亏,越提越不公,越提贫富差距越大,越提社会矛盾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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