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新农保办法征询意见
---------- 摘抄于网络新闻
上海市政府昨日开始公开征求《上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草案)》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办法》,“新农保”制度以“多缴多补”为原则,个人多缴,政府就多贴,鼓励农民选择较高档次进行缴费,从而可以争取更多政府缴费补贴,增加个人养老账户积累。
据介绍,今年,市政府将“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列入市政府实事项目之一。《办法》及背景情况介绍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和“东方网”公布。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18日。
农民养老更有保障
据相关专家解释,“新农保”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保的农村居民。养老金待遇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小城镇社会保险养老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在“老农保”区、镇两级财政补贴基础上,增加了国家和市财政补贴两级财政共补贴每人每月90.75元,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四级财政投入机制,使农民养老更有保障。
个人多缴政府就多贴
“新农保”制度以“多缴多补”为原则,鼓励农民选择较高档次进行缴费,从而可以争取更多政府缴费补贴,增加个人养老账户积累。
《办法》规定,“新农保”参保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选择五个不同档次缴费,分别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和1300元。区县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根据个人缴费档次对应给予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的补贴。《办法》同时规定,“新农保”按自然年度缴纳,参保人一经选定并缴费,当年度不得变更。
特困群体可获保障金
《办法》显示,有条件的村集体可以对参保人缴费给予一定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也可以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由区县财政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每年900元的缴费标准为其缴纳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重度残疾人(除重残无业人员外)个人应当按照缴费标准的5%缴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每人每年缴纳400元,其余部分由区县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