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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医疗、工伤保险“温暖保障”行动开展 

    收藏信息 打印 关闭 日期:2011-09-14 16:04

    ------------ 摘抄于网络新闻


        外来务工杨晓春是一名木工,6月13日正式成为某建筑公司的建筑工人。6月14日,意外不幸发生,一根立杆支梁倒塌砸伤了他的颈椎,当时昏迷不醒,被工友及时送往吉大一院抢救,脱离危险后继续住院治疗,当他基本治愈出院时,却发现花了五万四千余元的医药费,还没挣钱就要花这么多钱看病,他几乎被这沉重的负担压垮了,这样的意外伤害谁会替他承担呢?

      9日,记者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为了使外来务工人员享有充分的医疗和工伤保障,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期正式启动了外来务工“温暖保障”行动,积极采取措施,动员方方面面力量,积极投身到“温暖保障”行动中,将医疗、工伤保障送到外来务工者身边,用行动让外来务工人员感受到这个城市对他们的关怀。

      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总造价1.8%。缴费

      今年4月,市建委、市财政、市人社三部门相互配合,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外来务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按工程总造价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有效的医疗和工商保障的实施方案,要求本市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总造价1.8%。缴费,参加工伤和基本医疗保险,外来务工本人不缴费。按《通知》规定,外来务工参保作为开工的前提条件,由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将工伤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一次性拨付给市医保中心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基金指定账户,专款专用。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工商保险“温暖保障”行动的启动,正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的具体工作。

      我市外来务工人员两种方式参保

      目前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可按照两种方式进行参保。一种为按单位每月缴纳8元,个人缴纳2元的标准资费,参保外来务工可享受长春市居民基本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基本医疗类疾病最高限额可达4.5万。另一种为建筑施工企业应按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8%。缴费为外来务工参保,其中1.3%。为工伤保险费,0.5%。为医疗保险费,外来务工本人不缴费,可使参保外来务工人员获得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据了解,参加工伤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应当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并在市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医疗待遇中,包括工伤医疗费在医保范围内的100%报销比例、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等;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1级伤残,支付7—2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长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目前长春执行全国平均水平38.2万元)。

      外来务工者病有所医 伤有保障

      外来务工杨晓春在开工前,所在建筑公司按工程造价的1.8%。缴费,参加了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在其发生事故、经人社部门认定工伤后,五万四千余元医药费如全部在医保范围内,将按100%比例报销。外来务工人员中,有很多像杨晓春一样切实在这方面得到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李庆川从河南省来长春打工,目前在我市某建筑公司内当木工,今年7月,在工地施工时大腿不慎被手电锯割伤,缝了40余针,住院21天,花费8000余元医药费。“住院的时候一直很担心,因为受伤了,自己也没钱拿医药费,后来知道这钱医保能给报,我心里特别高兴也特别踏实。”李庆川说。

      据吉林省吉源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资人员王志强介绍,自去年7月为已为2621名外来务工人员参加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件21起,医保为工伤人员支付医疗费及各种工伤待遇达15.6万元,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医疗、工伤保障,有效缓解了公司在支付工伤人员就医费用上的压力,实现了风险共担。“原来参加建筑工程团体险等都是商业保险,医疗费限额只有2万,超过了就要个人承担,发生意外伤害的外来务工最多只能报销1万余元医药费,工伤死亡理赔也只有12万。但现在市医保的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是党和政府为解决外来务工工伤保障推行的好政策,报销比例医保范围内高达100%,同时还享有各种伤残补助等工伤待遇,工亡最高补偿38.2万,同时还要赡养父母、子女和无工作能力的配偶,切实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工伤就医及后顾之忧。”

      全面发动建筑施工企业为外来务工积极参保

      近日,人社部门全系统工作人员及1500名社区协理员积极行动,到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实地走访,依法动员企业参保,进行了逐户逐条街路排查,精确登记辖区国有、集体、私营和工商户等参保情况,并对理发、修理、摊位等企业和个体户和建筑施工企业信息进行摸底、登记,采集有关外来务工人员的基础数据,广泛的宣传了社会保险法,为外来务工顺利加入医保开展了扎实的基础工作。各行政区、开发区纷纷根据普查摸底情况制订了行动计划,签订目标责任状,确保参保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做到在外来务工人员参保工作上,不落一人,不漏一户,不留死角。

      经过市人社局组织的前期发动,目前已有23家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造价为外来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9101人。

      同时,提醒长春市建筑工地上的所有没有医疗、工伤保障的外来务工人员,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建筑法》,建筑施工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为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还没有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为外来务工人员按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8%。缴费,参加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尚未参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可拨打医保呼叫中心:81932999,维护自己拥有的医疗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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