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升至70%
--------- 摘抄于网络新闻
养老金等社保标准与物价挂钩,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报销比例差距逐步缩小,完善低收入救助对象退出机制,建设收购政策房100万套……“‘十二五’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昨天在市发改委网站公布,本市首次提出建设“全面小康型社会保障”。
这一“全面小康型社保”是以“先保险、再救助、后福利”为原则,既保障本市户籍人口,也保障外来人口;既保障生存生活,又兼具调解经济、促进再生产等功能。
养老险
退休可领“双份养老钱”
从今年起,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在京就业的外国人都将逐步参加统一的职工养老保险,曾因历史遗留问题被挡在养老保险门外的特殊群体也将搭上参保“末班车”。
除了传统的养老保险之外,本市将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更多企业设立“企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则设立“职业年金”,这意味着今后退休人员可领取“双份养老钱”。此外,本市还将鼓励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形成完善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据介绍, “十一五”期间,本市初步形成了职工(有工作)和居民(无工作)两大养老保障体系,参保人员达到1630万人。统一了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
医保
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至70%
本市计划逐步缩小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报销比例差距,其中城镇居民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统一提高到70%。据悉,目前城镇居民中,老年人和无业居民住院起付线1300元,超出部分报销60%,最高15万元封顶;学生儿童起付线是650元,超过部分报销70%,最高17万元封顶。
在公费医疗制度向职工医保并轨的同时,“新农合”将由目前的各区县统筹上升为市级统筹,最终“城镇居民医保”将与“新农合”二合一,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此外,本市还将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研究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及异地结算。
看病太贵的问题已经引起各方面重视,本市会推进“按病种分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医保付费方式,以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名词解释
按病种分组付费
按病种分组付费是一种打包付费制度,是国际上公认的控制医疗费用的方式之一。它将临床处置类似且资源耗用相近之病例归类,医保部门设定疾病类别的付费标准,一旦诊疗费用超过了医保部门设定的标准,医院自身将承担额外的费用。欧美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它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杜绝不必要的检查、降低平均住院天数等目的。
按人头付费
“按人头付费”是指医保机构按照医疗机构服务的参保者数量,依照事先确定的人头定额支付标准,定期预付。这种付费方式的最大好处就是能促进医疗机构开展预防保健工作,在控制医药费用上也能产生很好的效果。
按总额预付
总额预付即确定每一种付费方式的总额控制指标,根据不同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类别、特点以及承担的服务量等因素,落实到每一个定点医疗机构以及每一个结算周期,按时足额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费用。按总额预付还把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指标与其定点服务考评结果挂钩。
其他三险
外地户籍员工也享生育险
失业保险方面,在二三产业实现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农民工,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会逐步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继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解决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实现各类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制度、待遇和标准的统一。
生育保险方面,将机关事业单位等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外地户籍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soho一族、全职妈妈等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居民的生育费用也有望报销。
福利救助
建专门机构核查低保户家底
隐匿财产收入骗低保今后会越来越难,过几年手头宽裕了就得及时把低保名额让给别人。本市将计划实施低收入家庭收入、财产认定和核查办法,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并建立专门机构核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建立这方面的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以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度;完善退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有22.7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低保等救助标准的上调进一步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挂钩,完善城乡一体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制度,加大对特殊困难对象专项救助力度。
规划速递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建设6000个社区(村)托老(残)所,全市托老床位达到6万张,养老(助残)餐桌达到1万个。
建设、收购各类政策性住房100万套,发放租金补贴10万户。
“五险”(职工养老、职工医保、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达到97%以上,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达到666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达到65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