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州市2008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职工平均工资等基础指标的通知
关于公布广州市2008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及职工平均工资等基础指标的通知
穗劳社规〔2009〕1号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根据广州市公布的统计数据,现将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事项执行的2008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职工平均工资等基础指标公布如下:
一、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45365元,职工月平均工资3780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5702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09元。
二、番禺区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182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2652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1861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655元。
三、花都区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2254元,职工月平均工资2688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2463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705元。
四、增城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30978元,职工月平均工资2582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1150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596元。
五、从化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5259元,职工月平均工资2105元;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5241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103元。
六、广州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2.9%,番禺区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8.8%,花都区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3.2%,增城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17.0%,从化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为9.2%。
二 ○ ○ 九年 四 月 二 十 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