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劳动法HR之友 微信号:laolvtong
分享到:
 
 
     
用户名:
密码:
 
  服务范围   more  
 
  劳动法规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法规  
  •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试行) 日期:2011-12-13 10:41:26 点击:2198

    (总工发[ 2006 ] 41 号, 2006 年 7 月 6 日起 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工作,发挥企业工会团结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

  • 工会法 日期:2011-12-13 10:40:54 点击:2080

    ( 20O1 年 10 月 27 日修正后颁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

  • 集体合同规定 日期:2011-12-13 10:39:35 点击:1788

    (劳动保障部令第 22 号, 2004 年 5 月 1 日起 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

  • 传染病防治法 日期:2011-12-13 10:37:53 点击:2006

    ( 2004 年 12 月 1 日 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

  •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日期:2011-12-13 10:36:02 点击:183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2005 年 9 月 1 日起 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检验、经营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

  •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日期:2011-12-13 10:34:25 点击:1785

    (国务院令, 2002 年 5 月 12 日 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

  • 安全生产法 日期:2011-12-13 10:33:03 点击:1893

    ( 2002 年 11 月 1 日 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年) 日期:2011-12-13 10:27:36 点击:1875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国务院令(第600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

  •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日期:2011-12-13 10:12:27 点击:2053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劳动保障部令第 25 号, 2005 年 2 月 1 日起 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

首页 上页 下页 末页 页次:3/10 9条记录/页 转到 页 共 89 条记录
 
   
官方网站:
友情链接:
 
  首 页 本站介绍 本站动态 行业新闻 专家团队 服务范围 经典案例 法规查询 培训课程 下载专区 客户介绍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17 by 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ICP:粤ICP备1104341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金颖路金颖大厦1703室
本网站由: 巨腾网络 提供长期技术支持 企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