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劳动法HR之友 微信号:laolvtong
分享到:
 
 
     
用户名:
密码:
 
  服务范围   more  
 
  专家答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答疑  
 
崗位調動
鐘老師:我廠有一名采購員,現在老板要把她調到其他文員崗位,各項福利不變(合同上崗位是“制造作業崗位),請問這樣調動是否可以。如果員工不同意調動我們又該怎麼做?
 
客服回复: 答:调整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有法定理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40规定的三种情形,第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第二,劳动者不胜任原岗位工作的;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因此贵司调整该员工岗位至文员岗位,虽然其它福利待遇不变,但工作内容差异较大,也不符合上述调整岗位的情形,劳动者可以拒绝。如单位强制调整岗位的,即劳动者可以要求恢复岗位或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官方网站:
友情链接:
 
  首 页 本站介绍 本站动态 行业新闻 专家团队 服务范围 经典案例 法规查询 培训课程 下载专区 客户介绍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17 by 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ICP:粤ICP备1104341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金颖路金颖大厦1703室
本网站由: 巨腾网络 提供长期技术支持 企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