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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赔偿标准请查阅当地工伤规定。
关于该员工要求解决的“现在疼痛的问题”及“继续安排一份工作”的要求,如员工认为“现在的疼痛的问题”是由原工伤导致及引起,可以向社保中心申请康复治疗,如符合条件及要求,等等批准进行康复治疗的,康复期间仍然享受工伤待遇,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如康复治疗申请无法得到批准的,即证明该劳动者的伤情已经稳定或没有康复价值,该员工只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待遇。“继续安排一份工作”的要求不属于单位的法定义务,双方自行协商。另外,如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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