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劳动法HR之友 微信号:laolvtong
分享到:
 
 
     
用户名:
密码:
 
  服务范围   more  
 
  专家答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答疑  
 
工厂内,外包是否合法
为降低正式工及派遣工人数,若寻找外包厂商到厂内生产,公司将一部份工序跟产线外包给厂商,公司提供材料、场地、设备,外包厂商提供人力生产加工,双方签订外包合同,以生产量计算费用给外包厂商,人员由外包厂商自行管理(含出勤时间),这样操作是否合法?外包厂商需要有哪些资格或营业执照?公司方面有哪些要注意的才不会违法?
 
客服回复: 第一, 关于外包厂商的选择,应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或个体户;另外如贵司外跑的业务中,存在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要有资质方可从事的业务,即必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如违反强制性规定,外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商或个人,即属于违法分包。 第二, 关于人员问题。1、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如员工愿意到新用人单位上班并且其工龄也被新用人单位同意承接的,贵司可以与员工和外包厂商三方签订协议,确认双方终结劳动关系,由承包商承继员工的工龄及其他劳动权利义务。2、但是,如员工不愿意劳动关系转承包商处的,由于贵司的外包决定使得该生产线的工作岗位已不复存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3项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贵司在与员工协商时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工作年限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官方网站:
友情链接:
 
  首 页 本站介绍 本站动态 行业新闻 专家团队 服务范围 经典案例 法规查询 培训课程 下载专区 客户介绍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17 by 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ICP:粤ICP备1104341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金颖路金颖大厦1703室
本网站由: 巨腾网络 提供长期技术支持 企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