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回复:
第一, 关于外包厂商的选择,应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或个体户;另外如贵司外跑的业务中,存在或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要有资质方可从事的业务,即必须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如违反强制性规定,外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商或个人,即属于违法分包。
第二, 关于人员问题。1、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如员工愿意到新用人单位上班并且其工龄也被新用人单位同意承接的,贵司可以与员工和外包厂商三方签订协议,确认双方终结劳动关系,由承包商承继员工的工龄及其他劳动权利义务。2、但是,如员工不愿意劳动关系转承包商处的,由于贵司的外包决定使得该生产线的工作岗位已不复存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3项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贵司在与员工协商时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工作年限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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