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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老师: 您好!我司仓库的仓库员已到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现我司继续聘用她为仓务员,与其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是否合法?继续聘用退休人员是否必须签订劳动合同?退休人员的聘用是否可以不必给予年休假?
客服回复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因此贵司可以与该退休人员签到劳务协议,按劳务关系处理,不受劳动法调整,年休假可以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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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
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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