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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体育兴趣小组组织的活动造成员工受伤
单位兴趣协会在下班时间篮球赛,员工受伤了,造成前叉十字韧带断裂,有理由认定为工伤么?
 
客服回复: 企业的兴趣协会是单位组建还是员工自发组建,如果是前者,即可以认为企业组建兴趣协会并组织篮球赛是企业的意思表示,其组织篮球赛的目的是为了丰富职工业余生活,从而激励职工,起到提高工作效率的作用。因此,职工在企业组织的篮球赛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如果是职工自发组织的,与单位无关,不能认定为工伤。建议你尽早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函〔2005〕311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你办《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辽政法〔2005〕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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