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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什么时候缴纳社保的问题
你好!我们公司是每个月的3日前发放上月工资,社保机构要求每月10日缴纳当月社保,这样公司就要为员工垫付员工个人缴纳部分。例:某员工4月3日发放的是3月份工资,但社保机构要求3月10日前缴纳社保。所以3月份员工个人缴纳部分也是公司先代为缴纳。现有一问题,如员工是3月10日后入职,试用期1个月,我什么时候给他缴纳社保?谢谢。
 
客服回复: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根据该规定,贵司应从该员工入职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无论其是否是在试用期。 你所述单位垫付社保费的问题是因缴纳时间与工资发放时间差导致的,但由于你是本月发放上月的工资,因此不存在贵司垫付的问题。至于3月10日后入职,已经无法在当月申报,这个情况必须跟劳动者说明清楚即可,只能放到下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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