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培训课程
内训专栏
培训动态
服务范围
专家团队
行业新闻
专家答疑
法规汇编
其他法规
客户介绍
联系我们
微信公众平台:劳动法HR之友
微信号:laolvtong
分享到:
客户登录
用户名:
密码:
注 册
取 消
服务范围
more
八、企业用工风险防控之制度体系构建与..
七、人力资源管理全方位合规审计、盘点
六、劳资问题、用工风险年度日常咨询
五、重大专项劳资事务咨询、辅导
四、劳资纠纷案件全程咨询指导
三、劳动法、劳动关系上门内训或视频直..
二、专家上门服务
一、劳资问题、劳动争议临时咨询
专家答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答疑
有关赔偿金问题
1.固定合同到期(包含签订2次固定合同之后员工同意再三签四签的固定合同到期)公司终止合同,是否就可以不赔偿?或者赔偿的话怎么赔,需不需要提前通知,提前通知了是否还要赔?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第(二)(三)(四)(五)没有提到怎样赔偿,请教指点.
客服回复
:
员工在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仍然同意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属于对自己权利的合法处分,在合同到期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5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外,用人单位应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自2008年时算起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法律无明确规定必须提前通知(地方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的第二个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是经济性裁员条款,赔偿标准按47条规定执行。
官方网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
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平台
广东医保网
中国广州政府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广州医保管理网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友情链接:
巨腾网站建设
身份证查询网
首 页
本站介绍
本站动态
行业新闻
专家团队
服务范围
经典案例
法规查询
培训课程
下载专区
客户介绍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17 by 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ICP:
粤ICP备1104341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金颖路金颖大厦1703室
本网站由:
巨腾网络
提供长期技术支持
企业邮箱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11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