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劳动法HR之友 微信号:laolvtong
分享到:
 
 
     
用户名:
密码:
 
  服务范围   more  
 
  专家答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答疑  
 
关于虚假收入证明
我公司一名员工向公司申请开具收入证明用于房贷(该收入证明比其实际工资高),请问老师在员工以书面方式向声明“该收入证明仅供房贷之用,实际收入仍以公司核定为准”是否有效?这种情况还存在哪些风险?
 
客服回复: 用人单位应该如实开具劳动者的收入证明。风险1:如因用人单位开具虚假证明导致第三方受到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风险2:虚假收入证明可能会被劳动者作为工资数额的证据。风险3:开具虚假收入证明用于劳动进行误工索赔等的(常见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审理案件的,法院可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法院对公司存在上述行为的,可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
 
 
   
官方网站:
友情链接:
 
  首 页 本站介绍 本站动态 行业新闻 专家团队 服务范围 经典案例 法规查询 培训课程 下载专区 客户介绍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17 by 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ICP:粤ICP备1104341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金颖路金颖大厦1703室
本网站由: 巨腾网络 提供长期技术支持 企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