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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的问题
(1)如果合同未到期,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不同意,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单位又坚持要解除合同,如何处理?如何才能做到合法解除? (2)公司与员工第二次签定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者可否以“连续签两次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3)第一次劳动期限为三年,第二次可否只签一年期限合同?有何风险? 盼复,谢谢!
 
客服回复: 1、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理由,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责任。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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