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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医疗期满并未痊愈
公司员工非因工骨折,开始以个人名义提出工伤认定,结果非工伤,现医疗期满,钢板未取出,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客服回复: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另外,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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