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采购部有一个员工于2010年11月入职,于2011年晋升为采购部副经理,工资为基本工资+年终发放年终奖(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给予),2013公司实行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资金(考核),年终没有奖金,2014年6月份停止对该员工的绩效考核,停止发放奖金,年终有发年终奖金,基本工资不变,2015年4月份因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做调整,采购部划分各个小组,每个组任命一位主管,所以给该员工降职为主管级,基本工资不变,宿舍和伙食标准降为主管级,(经理宿舍一人一间,主管两人一间,伙食经理可以在公司饭堂消费330元,主管270元)现该员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现在应该提供那些证据和怎么写答辩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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