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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答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答疑  
 
工龄清零问题(急)---谢谢!
1、员工自愿离职后再入职,他在我司的工龄是应该从第一次入职算起,还是第二次入职算起?年休假的享受是否受影响? 2、公司与员工协商将之前的工龄清零,离职再入职,请问这样操作是否合法,工龄是否就真的清零了? 盼复,谢谢!
 
客服回复: 司法实践中,主流观点认为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的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一)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三)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四)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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