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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结束后长期请病假问题
钟老师,您好!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去年10月份因个人操作失误导致受伤按工伤处理,截止今年8月份工伤医疗期结束(医疗终结证明医生也写明已康复),且做了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为10级,但至今为止她仍不上班天天以工伤没好为理由请病假(每次请病假都能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证明)麻烦钟老师指导一下这种情况公司该如何处理?如果辞退她的话依据哪条法规并且需要支付多少赔偿金?感谢!
 
客服回复: 1、建议贵司向其发出书面催告上班通知书,告知其医疗期已经终结,其亦已经康复,应该尽快返回单位上班,如果其认为伤情反复,需要继续治疗的,应该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延长医疗期的证明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2、同时如果可能的话,单位可以派人到期开具病假单的医院了解一下其具体的病情,是否与上次工伤有关。 3、如果单位发出通知后(建议最少发2次),其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又不回单位上班的,旷工达到贵司规章制度规定的解除条件,即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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