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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你好,我这边是广东省的,我司与一个员工协商于10月16号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那这个月工资标准怎么去定义呢?是指离职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吗?包括高温补贴之类的吗?谢谢
 
客服回复: 劳动法合同法并未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1个月,亦无规定单位必须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协商解除是指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解除,是否需要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根据双方约定执行。代通知金一般以上一个月的工资或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各类补贴只要是以固定数额每月固定发放,均计算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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