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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答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答疑  
 
是否需要重新签合同
您好,我集团下面有AB两家公司,两个公司独立核算,A公司的员工与A公司签了3年合同,一年后需要A公司的员工转到B公司,请问员工必须再与B签合同吗?入职日期还写在A的入职日期吗?会影响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在企业工龄怎么算? 谢谢!
 
客服回复: 非应劳动者的原因调动至新单位的,新单位应当承继原单位的工作年限。由于劳动关系已经发生变化,因此,B公司应当与劳动者重新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应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AB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次数应当累计计算。不影响员工(按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数)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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