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劳动法HR之友 微信号:laolvtong
分享到:
 
 
     
用户名:
密码:
 
  服务范围   more  
 
  专家答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家答疑  
 
工作时间
综合计时工作制及不定时工作制到底是怎么计算的,上班一天要上多久,我在工厂里面上班,每天上12个小时,我们去劳动局咨询,劳动局说什么综合计时工作制不违法,请问这是怎么回事,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
 
客服回复: 综合计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对某些特殊行业的职工实行的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根据《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地质、建筑、旅游等行业的特殊岗位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也是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安排职工的工作,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不管实行何种工作制,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休息的权利,综合来说,如果你的岗位实行综合计时,在综合计时周期内,你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应该是8小时,也就是说,你可能有时候非常忙,有时候可能非常清闲。必须要强调的一点,综合计时工作制,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才能执行,否则无效。法律依据:《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1995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粤劳社发〔2009〕8号)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官方网站:
友情链接:
 
  首 页 本站介绍 本站动态 行业新闻 专家团队 服务范围 经典案例 法规查询 培训课程 下载专区 客户介绍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17 by 劳律通法律顾问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ICP:粤ICP备1104341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金颖路金颖大厦1703室
本网站由: 巨腾网络 提供长期技术支持 企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