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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双胞胎产假问题
钟老师, 您好!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员工产后可享受的假期如下规定: (1)正常产假90天(其中产前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现有两个问题咨询一下: 1)我司有员工怀了双胞胎, 是不是就不能算是独生子女, 所以就应该不能享受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假期待遇吧? 2)我司规定年休假为10天,是每月按比例来分配的,即10/12=0.83天/月这样来执行的,如果员工从怀孕5个月起就申请休无薪假,那这种情况的话,公司如果不给予无薪休假期间的年假给该员工, 属不属于违法呀?
 
客服回复: 1、生育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 2、关于年休假问题,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相关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根据你陈述的情况,该员工申请的是无薪事假,并不符合上述情形,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安排该员工年休假。 ————劳律通(中国)顾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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